本文转自【南国早报】;
村民自办婚宴酒席
帮忙人员误将醇基燃料当白酒
【资料图】
倒给宾客食用
造成4人死亡、多人中毒
近日,两名被告人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被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帮忙人员误将醇基燃料当白酒
2020年12月,南川区某镇村民王某在村里办嫁女宴席。12月3日上午,王某购买2桶散装白酒;下午,又购买了2桶醇基液体燃料。燃料包装为白色塑料桶,没有特别标识。
张某在宴席中负责倒酒添酒,王某告知张某白酒存放位置。
12月5日早上,张某看到装有燃料的塑料桶后,误以为是白酒。随后,便将醇基燃料倒给宾客饮用。
其间,有宾客提出“酒”味道不对,张某品尝后也感觉味道有异,在场人均以为是酒壶问题,张某便停止了倒酒。
早餐后,张某看到其他塑料桶后,意识到酒可能倒错了,却未告知他人。当日中午,张某仍拿着混装有醇基燃料的酒壶去灌白酒,在中餐、晚餐时继续给宾客倒酒添酒。
4人死亡,多人中毒就医
之后,在宴席中饮酒的黄某、李某等4人相继死亡,数名宾客因中毒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4名被害人均系甲醇中毒死亡。抽样的醇基燃料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醇含量大于70%。
之后,南川区检察院于2022年2月14日向南川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张某、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南川区法院综合事实情节,分别以张某、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内容来源丨法治日报、南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