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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3年8月1日收到被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根据您的描述,我已了解到您的问题,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的要求,当前账户已被限制使用。如有疑问请联系执法机关咨询。执法机关提供的联系电话:0745-3323071、0745-3331021、0745-3331026、0745-3331019,文书编号:(2023)湘1224财保74号。但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打预留电话咨询被威胁。本人近几年一直被爆通讯录,信息泄露,被频繁骚扰且有经侦和信访记录,未解决有关诉求却被外地法院进行诉讼微信限制,让人匪夷所思!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管怎样应在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无财产保全管辖权,要求贵法院撤回受理,解除消费微信支付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