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3-04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相关资料图)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5月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
告书》。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0元/股调整
为39.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
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23,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最高成交价
为2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5元/股,成交金额10,528,082.00元(不含交易
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
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票累计成交量为23,718,454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5,929,613
股)。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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