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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速读!洛阳李浩

发布时间:2023-02-04 21:44:20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

1、李浩,男,河南南阳新野县人,洛阳“囚禁性奴”案的主犯。

2、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

3、2011年9月初,被河南洛阳警方抓获。

4、2012年11月30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

5、2014年1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李浩在河南省洛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文章到此就分享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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