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15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七次(临时)
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 2023 年 6 月 26 日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交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15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
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
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联系人:伍娜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501
邮箱:zhengquanbu@sunyes.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5:00;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任意时间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亚制程(浙江)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
(注:没有明
确投票指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委
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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